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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管倉文件要求
 

A. 報關所需文件:

出口監管倉可將全國各地的出口貨物通過陸運經監管倉庫集中後按客戶要求拼箱出口。貨主和廠家通過我司網站錄入並上傳ASN,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不同的報關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即可實現貨物的便捷入倉。

文件

文件份數

備註

出口貨物報關單

一式兩份

與上傳的ASN資料務必一致,清楚注明貨物的包裝規格﹑用料﹑尺寸﹑用途、品牌等。同一品名不同規格的貨物,須分欄填報並在手填報關單上列明清楚。

電子報關委託

/

2018年12月1日起海關實行電子委託書報關

落貨紙

一式三份

 

ASN 清單

一份

一份ASN清單對應一份入倉報關單

預約清單

一份

如有預約交倉,列印預約清單,則不需要ASN清單.

卸貨裝箱明細單

一份

 

出境貨物通關單

一份影本

如是通關單貨物,上傳ASN時,需上傳通關單。

非《進出口野生動植物種商品目錄》物種證明

一份正本

一份影本

視貨物而定。

B. 倉轉倉操作指南:

為全面推進全國通關一體化改革,海關總署於2018年01月01日起不再接受轉關申報,特殊情況除外可通過以下連結瞭解詳細情況: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9/735467/index.html

特殊監管區域間、深加工區、特殊監管區域與保稅場所間(金關二期系統帳冊),經當地所屬海關轉至梅沙海關(編號5352)出口監管倉庫。

具體操作流程可參考交貨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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